笄禮,是漢民族、朝鮮族女性的成年禮。笄禮作為女性的成人禮,象男性的冠禮一樣,也是表示成人的儀式,在舉禮的程序等問題上大體和冠禮相同。
《禮記·曲禮》說:「男子二十冠而字......女子許嫁,笄而字。」女子是在許嫁之後舉行笄禮、取表字。
《禮記·雜記》:「女子十有五年許嫁,笄而字。」如此,則許嫁的年齡是十五歲。如果女子遲遲沒有許嫁,則可以變通處理,
《禮記·內則》鄭玄註:「其未許嫁,二十則笄。」笄禮的儀節,文獻沒有記載,
《禮記·內則》:「(女子)十有五年而笄,二十而嫁。」
《禮記·樂記》:昏姻冠笄,所以別男女也。
《通典·女笄》只說,「笄女禮猶冠男也,使主婦、女賓執其禮。」 學者大多也認為應當與冠禮相似。
《儀禮·士昏禮》:女子許嫁,笄而醴之,稱字。
《白虎通》:女子幼,嫁必笄。
《古今韻會舉要》:女子十五而笄,許嫁而笄。
《通典》:笄冠有成人之容。
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:三苗髽首,羌人括領,中國冠笄,越人劗鬋。
「笄」之解說
「笄」(注音符號:ㄐㄧ),《說文解字》:「簪也。從竹,幵聲。」
《篇海》說,「婦人之笄,則今之簪也。本作筓。」
笄為一種飾件,用來固定髮髻,是根細長釺子,一頭銳,一頭鈍,鈍的一頭有突出的裝飾,稱為首部。
笄是髮簪家族的鼻祖。笄的首部簡單樸素。後來的簪、釵等皆是在笄的基礎上發展而來。
加「笄」(又叫「及笄」),成為了漢民族女性成人之禮的禮儀之名。
笄禮衍生的漢語名詞:
及笄:女子到了成年行笄禮的年齡
笄女:成年的女兒
笄年:及笄之年,成年
笄冠:女子及笄,男子加冠,指成年
笄禮的概況
男有冠禮,女有笄禮。笄禮的年齡比冠禮小。
十五歲:古時,女子以十五歲為成人。十五歲以後,就可以許嫁、行笄禮了。
許嫁:許嫁之後,必行笄禮。這裡說的許嫁,是指完成了婚禮六禮中的「納徵」禮。許嫁後所行笄禮,稱「許嫁笄」。
二十歲:如果已經成人的女孩子遲遲未許嫁,那麼到了二十歲也必須行笄禮。《禮記·內則》鄭註:「其未許嫁,二十則笄。」
也就是說,一個女孩子到了十五歲,就隨時可以許嫁,也隨時可以行笄禮了。如果許嫁時已經行過笄禮,則無需再行。如果還沒有行過,則必須行笄禮才能夠被夫婿家以「親迎」之禮接走。未行笄禮的姑娘,不能嫁人。如果一個姑娘長期待字閨中(其實也就說明了她還未行笄禮,還在等待「命字」),那麼最遲到了二十歲,不論有沒有許嫁,都要行笄禮以正式確認其成年。也就是說,一個女孩子就算嫁不出去,也不能一輩子處於總角、無字的「未成年」狀態,必須以笄禮這種成年儀式加以確認。
笄禮的儀節,文獻缺少記載。
成書於唐代的《通典》上只有寥寥數語:「周制,女子許嫁,笄而醴之,稱字。許嫁,已受納徵禮也。笄女禮猶冠男也,使主婦、女賓執其禮。祖廟未毀,教於公宮三月;祖廟已毀,則教於宗室。祖廟,女高祖為君者之廟,以有緦麻之親,就尊者之宮教之也。教以婦德、婦言、婦容、婦功。宗室,大宗子之家。公羊傳:『婦人許嫁,笄而字之,死則以成人之喪埋之。』謂不為殤也。」 「許嫁笄,當使主婦對女賓執其禮,其儀如冠男也。又許嫁者用醴禮之,不許嫁者,當用酒醮之,敬其早得禮。」 「燕則鬈首。既笄之後去之也,猶若女鬈也。」
到了宋代,一些學者為了推行儒家文化,構擬設計了女子的笄禮。
司馬光的《書儀》記載了專門的儀式,朱子的《家禮》與其大體相同。
男子的冠禮中,除了士庶,還有天子、皇太子、皇子、親王、品官等階層的冠禮。
在古代的統治結構下,女子缺乏獨立的社會地位,也不從政,雖有命婦,但命婦的封號從夫之官爵,其時女子已嫁,笄禮無從談起。所以,唯有公主有獨特的笄禮。
公主的笄禮,文獻語焉不詳,唯《宋史》載有專儀,明代笄禮不見記載。
漢族冠禮:冠禮,又稱元服,是中國、朝鮮、越南及日本傳統的成年禮,從原始社會的成丁禮(又名「入社禮」)演變而來,於男子20歲時舉行。
與之相對應的女子的成年禮被稱為笄禮,一般在女子15歲時舉行。
“冠”,《說文解字》解為:“弁冕之總名也。”冠字有三從,從“冖”,即以布帛蒙覆;徐鍇曰:“取其在首,故從元。
古亦謂冠為元服”;從“寸”,而“寸”字有兩意:《漢書·律曆志》雲:“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為分,十分為寸,十寸為一尺。又寸者,忖也,有法度可忖也。凡法度字皆從寸”。所以,《說文》說:“冠有法制,故從寸。” 首上之服,即首服,總稱“冠”。這是廣義之“冠”。
“冠”還有狹義,指首服中等級較高的一類,是古時貴族的首服。其中,又可細分為“冠、冕、弁”等類型。
《禮記·內則》:把一個人的生命劃分為不同階段,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任務。“二十而冠,始學禮”。
《禮記·冠義》:“冠者禮之始也。”
《儀禮》17篇的第1篇就是《士冠禮》,足見冠禮的重要程度。日本古代也經曾有仿效中國的冠禮儀式,後來演變成有當地特色的元服儀式。
《朱子童蒙須知》中提到過孩童的禮教由冠禮、服飾開始,在冠禮之前,「衣不帛襦褲」,年滿二十歲後方可以裘帛為衣。冠禮是華夏禮儀制度之首,又稱成人禮,是對漢人進行禮教的開始。周朝士大夫年及二十行冠禮,王公年及十五而冠。
《禮記·冠義》曰:「已冠而志之,成人之道也」。
《周禮》:以婚冠之禮親成男女。
《禮記·昏義》:夫禮始于冠、本於昏、重於喪祭、尊於朝聘、和於射鄉,此禮之大體也。
《禮記·曲禮》:男子二十冠而字。
《禮記·樂記》:婚姻冠笄,所以別男女也。
明· 宋濂《送東陽馬生序》:既加冠,益慕聖賢之道。
《白虎通》:男子幼,娶必冠。
《通典》:笄冠有成人之容。
《六藝綱目》:冠禮,人倫之所重者也。
柳宗元《答韋中立論師道書》:古者重冠禮,將以責成人之道。
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:三苗髽首,羌人括領,中國冠笄,越人劗鬋。
《五經要義》:首服既加,而後人道備,故君子重之,以為禮之始矣。
《論語·堯曰》:正其衣冠,尊其瞻視,儼然人望而畏之。
冠者表成人之容,正尊卑之序。
《通典》冠禮衍生的漢語名詞:冠歲:男子二十歲弱冠:剛成年冠者:成年人冠字:男子二十而冠,並賜以字冠士:已行過冠禮的成年之士冠子:已行過冠禮的男子,指二十歲成年男子
冠禮通常在祖廟中舉行,主持者為受冠者的父親,主要步驟有:
卜筮(占卜):根據《禮記·冠義》所述:「古者冠禮,筮日,筮賓,所以敬冠事。」意即通過占卜可以決定冠禮舉行的日期和參與冠禮的賓客。
挽髻:將受冠者的頭髮聚束於頭頂挽成髮髻,此項多由輔佐加冠的來賓完成。
加冠:由來賓中有威望的人遵循一定的步驟給受冠者戴冠,加冠者人選由占卜結果決定。
加冠完畢後,負責加冠的來賓會授予受冠者「表字」,這是親友們根據其「名」的字義而取的別名。「冠而字之」以後,整個冠禮就算基本結束了。
進行冠禮時,依照身份地位,士大夫三加,即加冠三次,而三公諸侯四加,需要加冠四次。
因此人們總是愛用“垂髫”、“髫年”代指兒童或童年,就是因為小孩子的頭髮都是自然下垂的。
但是即使這樣,男女之間所剪頭型也是有區別的:
男孩子留的是額上左右兩角的胎髮(胎毛),稱之為“兆”;
女孩子留的是垂於額頭中央的胎髮(胎毛),稱之為“髦”。
這就是孩童時代被稱為“留孩髮”的習俗。
而女子待到成年以後,有時從打扮考慮,依舊讓額頭上的頭髮和孩提之時一樣讓其自然下垂。
到了唐代,漢族民間出現了“劉海戴軟腳襆頭、穿圓領袍衫的文吏(趙佶《聽琴圖》局部)海戲金蟾”的傳說故事。由於“劉海”與“留孩”古時發音完全相同,“留孩”又本為口語俗稱,所以書面文字就寫作“劉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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